关于举办全省质量发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质量发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强化质量发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系统内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吉市监人函〔2021〕46号)文件要求,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梅河口、长白山市场监管局分管质量发展工作副局长,质量发展科(处)长(质量发展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专家课:1.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2.省厅质量发展工作思路。
质量发展重点工作:
1.“吉品”认定工作;
2.质量提升工作;
3.服务业质量提升与质量监测;
4. 质量管理奖评审与认定;
5.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市州);
6. 消费品召回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4月21日-4月23日;4月21日下午(14点到18点)报道。
此次培训不收培训、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四、具体事宜
1.各市(州)局质量发展科(处)负责组织本地区培训汇总报名,并于4月16日前将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电子版)信箱形式报至省厅干教中心 郭鹏 邮箱:3282200960@qq.com;
2.参训人员请于21日14:00至18:00到省厅干教中心(长春市高新南区宜居路2699号)报到。报到地点为教学中心一楼大厅。
3. 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疫情防控
1.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入学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参训人员报到前3天内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并持吉祥码绿码的方可入学。报道时同时出示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并填写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2. 学员赴参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请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3. 核酸检测费由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报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干教中心: 郭鹏 0431-85308955
18686650802
省厅质量发展处: 王东 0431-85237071
13304313107
附件:《全省质量发展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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