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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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4-06-04 14: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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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更好推进消费维权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决定举办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主管副局长,各市(州)、县(市、区)消保、12315科(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13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611-614日,611日报到,614日返程。

培训地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干教中心(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

三、培训目标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新形势消费维权和12315体系建设新举措新要求,着力培养熟练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及部门规章、善于处理消费纠纷疑难问题、具有综合分析利用消费维权数据能力的消费维权队伍。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接诉即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12315效能评估ODR工作机制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课程。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525日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报到,不得缺席、替代。

2.学员报到前需准备有关材料(案例分析、问题研究或经验总结),用于分组讨论。

3.培训期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制度。

4.按照省厅关于培训工作相关规定,请各市州推荐1名消保及12315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省厅将择机选派人员参与省厅业务条线培训授课或业务交流。


附件:

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94856766(消保处)

郭雅翠  联系电话:15943030272(干教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5月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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