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暑假防疫工作提示

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1-08-03 10:37:33
浏览:

关于疫情防疫工作的几点提示

7月20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报告新冠肺炎病例以来,南京市、辽宁沈阳、四川绵阳等多个省市已报告多例本土病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存在,结合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立即调整完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落实好以下要求。

一、落实“精密智控”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着力增强疫情防控科学性、精准性,继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及新区防疫领导小组的要求,在上级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总结校园安全“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清单。精准掌握师生健康信息和出行信息,实现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严守校门。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入校管理,入校人员必须严格核验行程码并扫描吉祥码,实行身份核验、访客登记和健康监测制度。凡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测温、亮明健康码,符合健康要求方能入校。要准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隔离场所,加强校园健康管理。要严格把好学校“校门关”,减少物品流通环节带来的风险,倡导师生将网购的物品邮寄到住宅小区,不在学校门卫室(传达室)堆放。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要严格选取来源可靠的食品供应商,严格控制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采用冷链运输的食品进入校园,坚决避免发生食源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

二、加强师生外出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无特殊情况,师生一律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师生须向所在学校报备,必须履行以下3个要求。

1.必须提交外出申请书,相关人员确认同意并签字,方可外出。

2.必须提交外出期间每日详细行程记录和健康记录,外出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本人需向班主任或主管领导日报告每日行程及健康信息并做记录,开学后相关信息交班主任或主管校长存档。

3.为降低秋季开学防疫风险,外出师生需提前返长确保实施健康监测。从有疫情发生地区返长的人员须在开学前14天返回长春进行健康监测,返长后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持鼻咽双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返校上学,检测报告交由学校校医存档。对与新冠肺炎阳性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要配合属地社区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与服务措施。秋季开学前14天,学校需有计划的组织全体学生、教师、后勤员工等进行健康监测,开学后持健康信息表方可入校。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要加强分析研判,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积极回应师生合理要求,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要充分用好校园宣传渠道和载体,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师生家长讲卫生、除陋习,养成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除害防病意识,提升健康素养。学校要向家长致一封信,详细讲明假期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留存相关信息。积极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家庭及早接种流感、新冠肺炎等疫苗。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确保校园各项生活服务保障到位,高校满足学生就餐、洗浴、运动健身、热水供应等生活需求,营造便利的校园生活环境。

                           长春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