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 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厅行政审批办、企业规范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省厅决定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 年 2 月 21-24 日,21 日下午报到,22 日-24 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长春市高新南区宜居路 2699 号 )。
三、培训内容
(一)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
(二)条例实施后登记注册工作及新版文书规范;
(三)条例实施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条例实施后 e 窗通系统升级改造情况;
(五)安排部署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
(六)安排部署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
(七)安排部署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工作。
四、参训人员
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的副局长,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科(处)长各 1 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工作的副局长、登记注册业务负责同志各 1 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省厅行政审批办、企管局相关员。
以上人员参加线下培训,其他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在线上观看直播及回放(微信小程序注册及使用方法见附件 2 )。
五、有关要求
(一)按时组织线下报名。此次培训是针对 3 月 1 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业务培训,同时对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容十分重要。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按照人员名额分配表组织辖区内同志报名,请各市(州)局于 2 月 14 日下班前,将本地区参加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线下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 3)通过邮箱(workingbusiz@foxmail.com)报送至省厅。省厅统一负责本次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如有线下培训报名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省厅登记注册处张旸,联系电话 0431-85279044。
(二)积极参加线上培训。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
同志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上观看本次课程培训,请于 2 月 18 日前组织线上参训人员完成小程序注册工作,2 月 22 日上午准时进入指定线上网站课堂参加培训。线上账号注册及观看网课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冯永康,联系电话 17386848929。
(三)严格做好疫情防护。请各地参加线下培训人员严格
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入住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需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费用各单位自理)。各地因出现突发疫情状况不能参加线下培训,请立即报告省厅有关情况。培训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出现发热情况,请立即报告会务组。
附件:1.各地区线下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微信小程序注册及使用方法
3.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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