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 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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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2-06-13 1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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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厅行政审批办、企业规范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省厅决定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  2  21-24 日,21 日下午报到,22 -24 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长春市高新南区宜居路 2699  )。

三、培训内容

(一)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

(二)条例实施后登记注册工作及新版文书规范;

(三)条例实施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条例实施后 e 窗通系统升级改造情况;

(五)安排部署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

(六)安排部署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

(七)安排部署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工作。

四、参训人员

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的副局长,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科(处)长各 1 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工作的副局长、登记注册业务负责同志各 1 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省厅行政审批办、企管局相关员。

以上人员参加线下培训,其他人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在线上观看直播及回放(微信小程序注册及使用方法见附件 2 )。

五、有关要求

(一)按时组织线下报名。此次培训是针对 3  1 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业务培训,同时对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容十分重要。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按照人员名额分配表组织辖区内同志报名,请各市(州)局于 2  14 日下班前,将本地区参加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线下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 3)通过邮箱(workingbusiz@foxmail.com)报送至省厅。省厅统一负责本次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如有线下培训报名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省厅登记注册处张旸,联系电话 0431-85279044。

(二)积极参加线上培训。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

同志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上观看本次课程培训,请于 2  18 前组织线上参训人员完成小程序注册工作,2  22 日上午准时进入指定线上网站课堂参加培训。线上账号注册及观看网课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冯永康,联系电话 17386848929。

(三)严格做好疫情防护。请各地参加线下培训人员严格

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入住省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需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费用各单位自理)。各地因出现突发疫情状况不能参加线下培训,请立即报告省厅有关情况。培训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出现发热情况,请立即报告会务组。

附件:1.各地区线下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微信小程序注册及使用方法

         3.报名表




附件:
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1).pdf